工程预算中的工程结算审核,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.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,按照 或地方施工工、料、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,对双方有约束力。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。审计定义为: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、会计帐本、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,监督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是否真实、合法和有效的行为。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,减少投资者滥用职权截留资金,转移资金于小金库,造成建设资金流失,实施违法违规行为。其职能是一种监督行为。
在编制招标文件和相关合同时,在其中明确差额标准。比如,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造价允许和审计核定造价存在一定的差额,但是扬州工程预算这个差额不能超过10%,否则就要由施工单位承担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,并且对其进行罚款。在审计时可以同时聘请两家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工作,对两次审计结果进行对比,以控制审计质量。如果两家的审计结果存在差额,这个差额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。通过这样的方法保证审计质量,减少审计的负面影响。此外,在审计的过程中还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:①投标承诺的让利是否到位;②工程量是否真实性;③材料报价是否真实;④签证单是否真实;⑤取费标准是否合理。市政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,扬州工程预算不同的施工阶段其造价控制方法也不同,因此,在市政工程开展的过程中,要根据每个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容易出现的问题,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,以保证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科学行和合理性,以降低工程成本,帮助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获取经济效益。
承包工程合同签定不规范,工程结算计价难以确定。工程预算在审计过程中发现,建设、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。在签订合同时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,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,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,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,目的是为了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格打下伏笔,使得原本十分严肃的合同失去约束作用,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,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。同时,给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带来难度和风险。
该阶段是成本控制工作的 阶段。根据合同、预算及费用定额、竣工资料、 或地方的有关法规,扬州工程预算认真审核工程款。以政策为依据,对送审的竣工决算进行核实工程量,落实联系单签证费用,使审核后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。习惯于把成本控制放在建设实施阶段,其实,投资控制、工期控制、质量控制等是互为关联的,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六辨证关系系。要抓好投资控制,必须抓好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等。因此,项目造价、工期、质量等是一个相辅相成的问题,项目成扬州工程预算本控制是集经济、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,只有做到各方综合评衡,才能做到直接有效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必须对影响成本的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控制,以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的合理流动,实现投资的良性循环。也只有这样,房地产项目投资才能真正可控,管理才会出效益。工程实践表明,工程造价资料是为工程造价管理扬州工程预算服务的。本文主要探讨了工程造价资料积累的必要性,以及工程造价资料积累的一些关键方法与对策,仅供与同仁交流。